2020年曲靖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267人)

2020-09-17 20:21:30阅读:0地区:云南电脑版

  人才是经济社会发展的第一资源。为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实现曲靖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和助力脱贫攻坚提供优质的人才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公安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云人社发〔2016〕182号)、《中共曲靖市委办公室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曲办发〔2018〕23号)和《中共曲靖市委组织部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通知》(曲人社通〔2020〕78号)等规定,现将曲靖市2020年事业单位委托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党管人才、服务发展大局、突出市场导向、体现分类施策、扩大人才开放的基本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工作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曲靖市2020年各级各类事业单位计划委托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267人,其中:市直事业单位47人、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13人、各县(市、区)207人(麒麟区8人、沾益区15人、马龙区6人、宣威市4人、会泽县47人、富源县30人、陆良县53人、师宗县28人、罗平县16人)。具体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曲靖市2020年事业单位委托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以下称“招聘计划表”)。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6.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招聘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被单位除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在以往公务员招录考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报名开始之日前(2020年9月22日)属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的人员;

  6.资格复审时仍未取得毕业证及招聘岗位所需其他证书的人员;

  7.现役军人;

  8.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报名方式:曲靖市2020年事业单位委托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点。

  网络报名时间:2020年9月23日00:00—2020年9月27日18:00

  (二)报考比例及年龄条件

  1.招聘计划人数与有效报名人数须达到1:3的比例方能开考,达不到1:3比例的,按比例递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特殊岗位(野外、高空、高温、有毒、有害、地下、水下作业等及特殊技能岗位)或硕士研究生及以上高层次人才岗位或政策有规定的紧缺专业人才岗位或艰苦边远地区县、乡(镇)岗位招聘的,经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批准,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并划定笔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150分。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2年9月23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5年9月23日及以后出生)。具有中职及其以上职称或技师以上任职资格或国家确定的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的县、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招聘县乡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和初级专业技术人员的,年龄可以放宽到40周岁(1980年9月23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副高职及其以上职称任职资格的,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1975年9月23日及以后出生);曲靖市特别需要、具有副高职及其以上职称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年龄可放宽到50周岁(1970年9月23日及以后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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