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聘用: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提交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按有关规定办理事业单位人员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安排到岗工作。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聘用手续办理前因拟聘用人员被取消聘用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按照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程序后进行递补、公示。
(八)试用期:被聘用人员均实行1年的试用期,试用期合格的聘用合同正式生效,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五、联系方式
地址:定西市幼儿园(甘肃省定西市安定区永定中路315号)。
电话:0932-823507315025839190
邮箱:63067513@qq.com
邮编:74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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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西市教育局
2020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