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审批及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招聘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有关说明
(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在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二)公开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省纪委省监委派驻第十九纪检监督组的监督;应聘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确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如出现违纪违规情况,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三)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四)联系电话: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人事处0851—85360076;监督电话: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机关纪委0851-85360051。
六、未定事宜,由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商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研究确定。
本方案由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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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0年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xls
2:2020年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2020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