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江西萍乡市公开选拔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锻炼公告

2013-03-12 18:34:49阅读:0地区:江西电脑版

  “萍乡英才150储备计划”是萍乡市实施人才强市战略,落实《萍乡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的重大人才工程之一,即从2012年开始,每年选拔招录50名优秀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和硕士研究生到乡镇街培养锻炼,连续招录三年,共计招录150名。所招录的优秀大学毕业生由萍乡市委组织部进行重点培养、管理和使用。2012年招录了47名,全部分配到乡镇培养锻炼,社会反响较好。2013年,经江西省委组织部、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将继续招录53名,并纳入了全省公务员招录计划。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职位、报考条件

  (一)招考职位:见附件1。

  (二)报考条件:

  报考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2.报考人员须为江西户籍或江西生源,或者为江西省内普通高校2013年应届毕业生(职位条件要求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不限户籍和生源)。

  江西户籍是指公告时已为江西户籍或原为江西户籍,江西生源是指在江西参加高考的考生。

  3.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

  18周岁以上是指1995年3月12日(含)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是指1977年3月12日(含)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是指1972年3月12日(含)以后出生。此年龄计算方法适用于本次考试的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所有环节。

  4.符合拟报考职位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要求。

  报考者所学专业必须与职位要求相符,并且该专业的学历(学位)层级要达到职位要求。

  国家统一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3年应届毕业生,如能在2013年9月底之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可按毕业时的学历(学位)报考;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在2013年3月12日之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可以报考。

  专业分类按照《江西省201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目录》执行。相近专业或者目录中没有的专业,符合职位需求及专业分类原则的,经招录机关及设区市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

  5.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

  招考职位要求有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按照《关于公务员考录中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界定的意见》(人社厅发〔2010〕59号)界定。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3年9月30日。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国有企事业单位、县级以下党政机关、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应届毕业生,如果符合职位规定的基层工作年限,也可以报考要求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职位。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招考职位要求限江西省统一招募且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西部志愿者或农村特岗教师报考的,是指由我省省级部门统一组织实施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即大学生“村官”)、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须为全国项目且服务满两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这四个项目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人员。基层项目服务期满的计算截止时间是2013年9月30日。

  各项资格条件的计算截止时间,除以上明确或另有规定的以外,均为网上报名的第一天即2013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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