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承德市双桥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32人)

2020-09-16 09:07:07阅读:0地区:河北电脑版

  为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科学、公正、规范的选人用人制度,根据《承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承人社[2011]87号),经双桥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双桥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2020年双桥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共计32名,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招聘条件等详情见附件《承德市双桥区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方式

  采取公开招聘方式,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政审考察、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根据疫情期间防疫控疫需要,所有公开招聘环节将严格按照双桥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办公室的相关要求进行。

  三、招聘对象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面向承德市及所属县区:报名人员必须在公告发布日前具有承德常驻户口且目前户口仍在本市(含因外地上学外迁户口至今仍未迁回,须有当地原迁出派出所出具证明);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能吃苦耐劳,并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9月16日之后至2002年9月15日以前出生);

  6.配偶为承德籍的外地毕业生,能出具相关婚姻情况证明,可以报考;

  7.在承德服务的“大学生村官”“西部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可以报考,承德市特岗教师不可以报考;

  8.高校毕业生条件为: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择业期内(2018年、2019年毕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院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按《承德市双桥区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要求确定,凡涉及到户口、工作时间以及学历等需要进一步确定时间的,具体时间计算日期截止到招聘《公告》发布之日。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报名开始之前已在承德机关、事业单位的正式在编、在册工作人员(含试用期人员);

  6.特岗教师;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8.截止《公告》发布日未取得毕业证的人员。如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无法如期毕业的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获得学历学位或取得学历学位认证时间可适当放宽。

  9.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实行网上报名、网上审查、网上缴费,笔试时间会同有关县(市、区)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招聘同步,每名考生在市直和有关县(市、区)发布的招聘岗位中限报考一个招聘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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