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天津市食品安全检测技术研究院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2020-09-16 09:07:20阅读:0地区:天津电脑版

  为满足事业发展需要,天津市食品安全检测技术研究院(以下简称“食检院”)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和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津市场监管人〔2017〕32号)等文件精神,制定食检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工作方案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面向全球公开招聘符合岗位要求的博士研究生2名。

  详细信息见《天津市食品安全检测技术研究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学历和技能;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7)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需符合天津市落户条件;外省市社会人员需符合天津市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

  (8)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5)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的;

  (6)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人员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组织方式

  在市市场监管委的领导和监督下,由食检院自行组织招聘。

  三、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分别在市市场监管委网站(http://scjg.tj.gov.cn)和食检院门户网站(http://www.tjsjy.org.cn)及相关网站发布。发布时间自2020年9月15日至2020年9月23日。

  四、组织办法

  (一)报名

  报名人员从发布招聘信息的网站下载并填写《天津市食品安全检测技术研究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2),按岗位要求准备相应材料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到食检院报名。

  报名人员应提交以下材料:《天津市食品安全检测技术研究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和认证报告、工作经历和工作表现证明、现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或解除合同证明书等相关有效证明材料)以及岗位所需的其它材料原件、复印件(A4规格)及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及电子版)。

  对于学历学位证书、认证报告等材料现场无法提供的,可签署承诺书,但必须在2020年12月31日前提交。

  报名人员涉及到《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有关回避要求的,应在报名时主动告知工作人员。

  食检院报名与资格审查组现场核对报名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原本及复印件,留存复印件并做好接收确认手续。

  现场报名时间:2020年9月24日至28日9:00--17:00。

  报名地址及相关信息:天津市空港经济区西十道106号D座108房间。

  报名咨询电话:022-58211517/58211516。

  (二)资格审查

  食检院报名与资格审查组对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在受理报名48小时之内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回复资格审查结果,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以电子邮件的形式明确告知不同意报考的原因。食检院官方邮箱为scjgspjcy@tj.gov.cn。

  1.每一个招聘岗位资格审查符合条件人数不足2人的,该岗位公开招聘工作取消,同时以电子邮件形式告知符合报考条件人员。

  2.每一个招聘岗位资格审查符合条件人数达到2人或以上的,食检院报名与资格审查组于2020年9月28日至9月29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向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发送准考证,并电话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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