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河北省承德市双滦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85人)

2020-09-16 09:08:57阅读:0地区:河北电脑版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精神,加强我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提高事业单位队伍整体素质,根据《承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承人社〔2011〕87号)、《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7号)文件精神,经双滦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招聘方式进行。

  三、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双滦区乡镇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计85名。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招聘条件等详情见《双滦区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四、招聘范围、对象、比例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

  1.面向承德市及所属县区:报名人员在公告发布日前具有承德常驻户口且目前户口仍在本市(含因外地上学外迁户口至今仍未迁回,须由当地原迁出派出所出具户籍迁出证明);

  2.统招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和“985”、“211”院校全日制本科学历的毕业生(不限户籍);

  3.列入“名校英才入冀”计划引进范围内的普通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的毕业生(不限户籍);

  4.配偶为承德籍的外地毕业生,能出具相关婚姻情况证明,可以报考;

  5.承德高校和驻承高校应届毕业生可以报考;

  6.在承德服务的“大学生村官”、“西部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可以报考;承德市特岗教师不可以报考。

  (二)招聘对象

  原则要求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具体招聘对象要求根据公布的《双滦区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规定具体条件和要求确定。

  (三)招聘比例

  本次招聘岗位竞争比例原则上为1:3,即岗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之比达到1:3可以开考,报名低于规定比例取消或核减相应岗位。

  (四)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周岁至35周岁(1984年9月16日至2002年9月15日期间出生),具有统招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年龄放宽到40周岁,岗位条件有具体年龄要求的从其要求;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条件;岗位设置条件中有规定工作经历需出具工作经历证明及缴纳社保证明,工作经历计算方法以公告发布日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累计为1年。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7、高校毕业生条件为: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择业期内(2018年、2019年毕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按《双滦区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要求确定。凡涉及到年龄、户口、工作时间、缴纳社保时间以及学历等需要进一步确定时间的,具体时间计算日期截止到招聘《公告》发布之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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