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承德市滦平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140人)

2020-09-16 09:09:15阅读:0地区:河北电脑版

  根据《承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承人社字〔2011〕87号)、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中共河北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艰苦边远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承人社字[2016]357号)和《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部分县直、乡镇(街道)2020年招聘计划和岗位空缺情况,经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4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实行公开招聘,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方式

  采取公开招聘方式。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政审考察、体检、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三、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1984年9月16日至2002年9月15日期间出生);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年龄和技能条件;

  5.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所规定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7.高校毕业生条件为: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择业期内(2018年、2019年毕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或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3.现役军人;

  4.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承德市范围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试用期)和特岗教师;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三)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共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40名,其中县直部门招聘30名,乡镇招聘110名,具体岗位条件详见《滦平县部分县直、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以下简称岗位条件表)及公告,凡涉及年龄、户籍迁入时间、工作经历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0年9月16日。本公告所指的考生具有滦平县户籍,指考生本人具有滦平县户籍,或生源地户籍为滦平,或配偶、父母(任一方)户籍为滦平县(不含行政区划已划出的区域)。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承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s://rsj.chengde.gov.cn/)、滦平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px.gov.cn)、滦平县人事考试网(http://ksbm.lpzhrs.cn/)和滦平县电视台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方法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实行网上报名、网上审查、网上缴费,笔试时间会同市直和其他县(市、区)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招聘同步,每名考生在滦平县或承德市市直、其他县(市、区)发布的招聘岗位中限报考一个招聘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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