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下半年绵阳平武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30人)

2020-09-16 09:11:34阅读:0地区:四川电脑版

  (四)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的空额是否递补,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平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如需递补,按该岗位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总成绩排序;笔试总成绩相同的,先后按《职业能力倾向测验(A类)》《综合应用能力(A类)》成绩高低排序;因怀孕申请延期检查部分体检项目后又主动放弃补检的考生所出现的空缺不再递补。

  (五)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报考者承担。

  七、综合考察

  主管部门、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综合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是否符合招聘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

  对综合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取消其聘用资格。因考察不合格、自动放弃或因报考者个人原因导致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无法对其进行考察出现的空额是否递补,由招聘单位报请主管部门、平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如需递补,按该岗位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总成绩排序;笔试总成绩相同的,先后按《职业能力倾向测验(A类)》《综合应用能力(A类)》成绩高低排序。递补人员体检合格后,对其进行综合考察。

  八、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平武政务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或调查线索。

  拟聘人员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后,因各种原因产生的空额,均不再递补。

  九、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应在公示期满30日内(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应届毕业生在2021年7月31日前)将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和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证明及以下材料送交招聘单位:

  1.在职人员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其到新单位应聘的书面材料(通过平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后,在职人员再按招聘单位要求提供正式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书面材料)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

  2.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报到证》。

  未经招聘单位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逾期未交上述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对报考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将拟确认人员的相关材料报平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平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按照有关规定和本公告以及招聘单位报送的审核确认材料,对拟聘用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核确认。在审核确认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如系报考者提供虚假证件或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通过审核确认的人员,取得聘用资格,按相关规定予以办理聘用手续。

  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以招聘单位通知为准)到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的聘用合同。未经招聘单位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

  此次公开招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十、其他事项

  1.本次公招有关调整、补充、提示、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公示等事项均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发布,请报考者及时查看。因不主动、不及时查看绵阳人事考试网上的相关公告,造成的后果概由报考者本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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