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山东省立第三医院招聘博士研究生简章

2024-05-06 17:01:12阅读:0地区:山东电脑版

  (三)考试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面向博士研究生的招聘,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方式组织,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面试按招聘岗位组织,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专业能力、创新思维与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

  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及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将在医院官网及时公布。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依次等额组织考察体检。

  我院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应聘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者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考察采取组织函询、查阅档案、个别谈话的方式,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体检由医院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将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提出聘用意见,上报备案。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受聘用人员未按规定参加岗前培训,或有其他不遵守医院规定行为的,不予聘用。

  五、待遇

  聘用人员执行公立医院人员控制总量管理相关规定,工资、福利执行国家、省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仲老师

  联系电话:0531-85952118

  监督电话:0531-81656500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无影山中路19-2号,山东省立第三医院行政院区办公楼人力资源部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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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1: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附件2:山东省立第三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山东省立第三医院

  2024年4月30日

  原标题:2024-04-30山东省立第三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简章

  文章来源:http://hrss.shandong.gov.cn/articles/ch00238/202404/56caecb8-3023-443a-b5f2-cfb6595eb11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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