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重庆海关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24-05-06 11:13:09阅读:0地区:重庆电脑版

  为优化人才结构,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规定,重庆海关所属事业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重庆海关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9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详见《重庆海关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报考者可登录重庆海关官网(chongqing.customs.gov.cn)“事业单位招聘”栏,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rlsbj.cq.gov.cn)“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栏查阅。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身体健康,符合事业单位聘用体检标准;

  4.具有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不得报考。

  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规定或双方签订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并完成拟录(聘)用公示的拟招录(聘)人员,公费培养、定向到基层机构就业但未满最低服务期限或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生(医学生),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二)工作经历

  本次招聘所要求的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考生以往在不同用人单位工作的年限可累计计算。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参加实习见习或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三)年龄计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30日,“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8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中,退役军人或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消防救援人员报考的,年龄放宽3周岁。

  (四)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考生凭已取得(应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考生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所学专业。技工院校全日制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学历可分别按照全日制中专、大专、本科学历(学位)对待。

  招聘专业资格条件审查,以毕业证书(参考学位证书或第二学位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内容为准。按照本公告附件2发布的专业参考目录进行审查,综合使用该目录《说明》中明确的有关规则。

  (五)特别说明

  本公告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2年以上工作经历,指工作经历满2年;专技12级以上,含专技12级,以此类推。

  本公告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规定外,均以公告发布之日起算。未按期提交招聘公告规定的应聘资格材料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资格。

  2024届应届毕业生报考的,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本公告所称应届毕业生,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经省级招办批准录取,入学时将档案关系转移到就读学校的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2023年8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可视为应届毕业生。已取得学历学位的2022届、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视为应届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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