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云南省文山州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712人)

2020-09-15 10:04:43阅读:0地区:云南电脑版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公示期内有反映且相关部门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为保护个人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反映。

  拟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办理聘用相关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聘用工作于12月25日前完成。

  七、纪律要求

  (一)报考人员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登陆上述公布的网站了解招聘工作进程和有关事项的通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负。所有报名人员登陆报名网站时需仔细阅读并同意《考生报名诚信承诺书》,若违背承诺则按相关处罚条款予以处理。

  (二)对违反考聘纪律、填报虚假信息报名或在考试中弄虚作假的考生,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已经受聘的,一经查实,解除合同,予以清退;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招聘过程中存在应当回避的情形,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对违反规定的,将依法给予组织处理或处分。

  八、监督

  各级纪检监察机构及时受理招聘工作中反映的问题,对调查属实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现将举报电话公布如下:

  州纪委监察委派驻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组:0876—2122491

  文山市:0876—2143967砚山县:0876—3124875

  西畴县:0876—7623828麻栗坡:0876—6621622

  马关县:0876—7121863丘北县:0876—4121132

  广南县:0876—5160920富宁县:0876—6128396

  九、郑重提示

  (一)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正式报名前,《招聘计划》可能会有细微调整,请各位报考人员在正式报名前下载最新的《招聘计划》,对照岗位要求选择符合自己的岗位。

  (二)《通告》及有关通知或相关工作安排发布的官方网站为:文山州人社网,因查看错误信息造成报考失误的,由报考人员本人自行负责。

  (三)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文山州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历年命题专家、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本《通告》所附文件与《通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五)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委组织部、省委编办、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稳定乡镇干部队伍落实乡镇干部待遇有关问题的意见〉的通知》(云办通﹝2015﹞32号)文件中规定:“新招聘到乡镇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在乡镇最低服务工作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上级机关不得调动或借用(公开遴选除外),保持乡镇人员队伍稳定。”文山州部分乡镇工作环境艰苦,请报考人员报考前先了解当地社会环境以及工作任务,慎重选择。

  (六)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报考人员须主动申报个人健康状况,在手机上申领本人的“云南健康码”,笔试及后续环节均须持健康码进场。

  1.参加考试的考生入文前3天提前申领“云南健康码”,做好每日体温测量、记录并进行健康状况监测,有异常情况的要及时报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考生打印准考证前应签署《2020年文山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

  2.有中高风险等级地区旅居史的考生,跨地区流动时须持有到达目的地前7天内有效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检测报告原件或能够出示包含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通行码“绿码”,到达目的地后,在测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有序流动。如无法提供上述核酸检测阴性信息,到达目的地后应当立即接受核酸检测或接受14天隔离医学观察。相关考生要自觉接受集中医学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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