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不收报名和考试费用。
(三)考试
考试采用面试的形式,主要考核应聘者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线为50分,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最低合格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线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考试不指定复习大纲和复习资料,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考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报考人员须提前14天申领“苏康码”(报名成功后即可申领),考试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考前14天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报考人员出示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考前14天曾在集中隔离点医学观察的报考人员需出示解除隔离通知书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的人员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的N95口罩,除身份确认和考试时需摘除口罩以外,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四)体检
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成绩相同,则另行组织加试确定)。在报名时未能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在职人员须在领取体检通知书时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的,取消体检资格。因被取消体检资格、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等出现岗位计划空缺的,从该岗位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工作由兴化市卫健委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江苏省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办法(试行)》执行。
具体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进行考察,考察工作由兴化市卫健委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
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报考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即视为考察不合格:
1.不具备报考资格条件的;
2.散布有损宪法权威、中国共产党和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宪法、中国共产党领导和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
3.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的;
4.挑拨、破坏民族关系,参加民族分裂活动或者组织、利用宗教活动破坏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
5.不担当,不作为,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
6.隐瞒个人重要信息,弄虚作假,误导、欺骗组织和公众的;
7.贪污、行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的;
8.违反财经纪律,浪费国家或集体资财的;
9.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
10.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的;
11.在对外交往中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12.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的;
13.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
14.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受过劳动教养的;
15.被开除公职、党籍、团籍的,在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
16.在国家法定考试中有严重舞弊行为的;
1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8.自2017年9月24日(含)以来,曾受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等处分的;
19.自2015年9月24日(含)以来,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辞退的;
20.自2017年9月24日(含)以来,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引咎辞职或责令辞职的;
21.自2017年9月24日(含)以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的;
22.2019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或2018、2019年度考核两次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的;
23.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
24.其他不宜应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