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云南楚雄州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497人)

2020-09-14 09:36:22阅读:0地区:云南电脑版

  (一)笔试。所有岗位均参加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的《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两个科目笔试,考试分别由州、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1.考试时间为2020年10月24日(星期六)。

  上午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上午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

  

  考试地点根据报名情况,在准考证上明确。

  (二)面试。仅《岗位信息表》中“是否另行组织面试”栏标注“是”的岗位进行面试。根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成绩之和从高到低的顺序,实际参加考试人数高于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岗位,按计划招聘数3倍的数额确定,低于3倍的按实际参加考试人数确定,资格复审后进入面试,并须在最低控制成绩以上。面试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面试公告将于9月22日前在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面试在资格复审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具体时间以公告或通知为准。

  定向招聘驻楚部队军人随军家属的岗位,由楚雄军分区按照楚政通〔2020〕22号文件规定对现役军人进行进行考核。

  (三)成绩计算。不组织面试的岗位综合成绩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之和。

  组织面试的岗位综合成绩为:笔试成绩(换算为100分制)×50%+面试成绩(100分制)×50%。

  定向招聘驻楚部队军人随军家属岗位综合成绩为:笔试成绩(换算为100分制)×50%+考核军人成绩(100分制)×50%

  (四)成绩公示和公布。笔试成绩公示3天,公示期间仅接受参加考试但成绩为0或被标记为缺考、对违纪有异议的人员查疑,查疑结束后公布成绩。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当天起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公示结束在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综合成绩。

  (五)最低控制成绩。笔试最低控制成绩由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所有参加笔试人员平均成绩的80%(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确定(定向招聘岗位除外),在发布笔试成绩时一并公布。面试最低控制成绩由组织面试单位在面试公告中明确。

  六、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人员确定。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不组织面试的岗位按计划招聘数、组织面试的岗位按面试人数等额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如成绩相同,则按退役军人、《综合应用能力》成绩较高的考生、农村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持有本行业职业(执业)资格证的考生、少数民族考生、女性考生、考生户籍地离工作单位近的顺序优先确定。笔试成绩低于最低控制成绩的不进入资格复审。

  (二)资格复审责任和时间。州属事业单位资格复审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无主管部门的由招聘单位)负责;定向招聘驻楚部队军人随军家属岗位由楚雄军分区政治工作部门负责;县乡事业单位由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公告。

  (三)资格复审内容。资格复审审核报考人员是否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具体条件,凡不具备招聘条件中的任何一项条件及资格复审时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原件的,即资格复审不合格。资格复审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取消考察、聘用资格。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的主要证件:身份证、毕业证以及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写出无人事劳动关系纠纷的书面承诺,如考察阶段发现报考人员原工作、协议、合同单位不同意与其解除、终止合同或存在劳动人事纠纷的视为考察不合格。

  凡学信网不能查询到相应学历信息的,大专及以上学历须提供省级及以上教育部门认证材料,中专须提供州市级教育部门认证材料,党校教育须提供省级及以上党校认证材料。

  定向招聘驻楚部队军人随军家属岗位,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名顺序,依次选择岗位,放弃选岗的须在选岗前写出书面放弃申请和承诺,若选岗后放弃或不到岗上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确定岗位后,按相关规定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体检、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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