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泰安市市直及功能区部分事业单位第二批面向“双一流”高校引进紧缺人才

2020-09-14 09:34:45阅读:0地区:山东电脑版

应聘人员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应聘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引进紧缺人才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有无工作单位以提交报名信息时间为节点,没有工作单位的填“无”,有工作单位的要写明单位全称。提交报名信息时瞒报、漏报工作单位的,查实后将被取消应聘资格。

网上报名时,应聘人员应如实填报准确完整的专业名称,专业名称以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为准,留学回国人员、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以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上标明的专业名称为准。

(二)资格审查

时间:2020年9月14日11:00—9月18日16:00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引进工作的全过程。引进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审查工作,报名期间及时查看本单位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结果。

应聘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将相关材料生成PDF格式的电子文档,以“引进单位+岗位名称+姓名+手机号码”的形式命名,发送至引进单位资格审核电子邮箱(电子邮箱地址见附件3),并及时与引进单位电话联系确认。引进单位收到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材料后,应第一时间进行审查。审查通过的,在报名系统中予以确认;审查不通过的,应及时在报名系统中反馈并说明原因。应聘人员在报名截止前尚未向引进单位提供资格审查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所需提供资格审查相关材料主要包括:

1、应聘人员须提交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扫描在同一页)、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以及岗位要求的其它相应资格证书、证明材料扫描件。

2、岗位条件设置研究方向的,须提交能证明本人研究方向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毕业论文或院校开具的研究方向证明等材料。

3、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交学校核发的相关证明材料。择业期内(2018、2019届)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还应提供毕业报到证扫描件。符合资格证书容缺报名机制的,需提交个人书面承诺书扫描件(承诺书见附件4)。

4、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扫描件。(样式见附件5)。

5、留学回国人员、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除需提供《公告》中规定的相关材料外,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扫描件。

四、面谈面试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和工作安排,面谈面试采取网上视频或现场面试方式进行。

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超过岗位计划数5倍以上的,可先通过面谈等方式按1:5的比例筛选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也可直接面试。面谈成绩不计入面试成绩,面谈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泰安人事考试中心网站上公布。

面谈面试方式、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另行通知。应聘人员应随时关注泰安人事考试中心网站有关公告,并保持电话畅通。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地点,按要求参加面谈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面试成绩在泰安人事考试中心网站上公布。

五、考察和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面向社会公布,组织考察。

引进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成考察工作组,对面试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可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和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工作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聘用资格,不予聘用,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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