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浙江省水利厅所属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20-09-14 09:45:42阅读:0地区:浙江电脑版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省水利厅部分所属事业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条件及待遇

  (一)招聘单位及需求计划

  此次招聘的省水利厅所属事业单位共9家。

  本批次招聘需求为31个岗位43人。

  招聘单位情况、岗位名称、人数和具体要求见招聘计划表(附件1)。

  下属高校的辅导员岗位因工作期间入住学生公寓和管理服务便利需要,根据性别按一定比例分别招聘。

  (二)招聘对象

  部分岗位招聘对象范围为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毕业生(其中部分岗位进一步限定浙江省户籍或生源)。三类情形者视同对待:1、在国家就业政策规定的择业期内(自2018年7月起算)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未签或签后依规撤销,无社保缴费记录,人事档案仍保留在毕业学校或各级人才中心、就业指导中心、公共就业服务机构);2、初次就业求职期相当的留学人员(2019年10月后毕业,按毕业文书载明的时间认定);3、列入国家统招计划,由培养学校统一进行就业推荐和毕业派遣,按培养计划于2020年毕业,有初次就业需求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不含在职攻读学历学位人员)。

  其余岗位招聘对象范围不限,凡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者均可应聘。

  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统招统派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及留学归国人员可依据培养计划完成后取得的学历、学位条件应聘,取得相应证书的时限为2020年底前。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5.能在岗位用人时限内及时入职;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由招聘单位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自主认定。对于未列入目录的专业,按专业方向基本一致的原则进行把握,以招聘单位审核结果为准。

  有专业技术资格要求的报考岗位,须在报名截止前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工作经历按劳动(聘用)合同或招聘单位认可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认定,时间按足年足月计算到报名截止时。

  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考核标准认定。本次招聘将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的办法进行。

  对身体条件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体检标准,委托指定的体检机构认定。本次招聘将采用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四)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聘用岗位由招聘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可聘数及招聘人员具体情况,根据本单位聘任办法进行聘任。因单位岗位数量所限,对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应聘者,办理聘用时可能低聘。

  二、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9月16日9:00-9月23日16:00。应聘人员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http://www.zjks.com)并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单位和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同期委托省人事考试院组织笔试单位的其中一个岗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

  2、资格初审。时间:2020年9月16日-9月24日,应聘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3、网上缴费。时间:2020年9月16日9:00-9月25日24:00。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同一网址办理网上缴费。逾期不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的报名人数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否则相应核减有关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招聘计划。取消招聘计划的,告知报考人员并退还报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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