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浙江金融职业学院招聘辅导员公告(第四批)

2020-09-14 09:45:50阅读:0地区:浙江电脑版

  (三)复试安排

  1.时间和候考地点:另行通知,将在单位网站(www.zfc.edu.cn,“人才招聘”—“招聘动态”栏)公布。入围复试的应聘人员请按候考时间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至指定地点参加复试;逾时未候考者视同放弃复试资格;

  2.复试由学校安排,以面试为主;

  3.复试满分为100分,未达80分者不进入下一环节。初试、复试成绩各按50%计入总成绩。考试结果即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安排将在单位网站(www.zfc.edu.cn,“人才招聘”—“招聘动态”栏)公布。

  (四)体检、考察

  考试完毕,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相同的,初试成绩高者优先)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考录体检工作的办法进行。

  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考察工作的办法进行。

  (五)公示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学校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学校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六)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学校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四、纪律、监督与咨询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

  1.浙江金融职业学院(www.zfc.edu.cn,“人才招聘”);

  2.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rlsbt.zj.gov.cn,事业单位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浙江金融职业学院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自行留意。

  (二)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三)应聘人员参加考试,必须严格遵循本次招聘考试相关的疫情防控指引要求(见附件1)。

  (四)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监督机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监督电话:0571-86739268(浙江金融职业学院纪检监察办公室)。

  (五)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学校直接咨询。

  咨询电话:0571-86739211(林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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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金融职业学院公开招聘辅导员岗位表.docx

  浙江金融职业学院招聘考试疫情防控指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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