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下半年盐城师范学院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2020-09-14 09:47:06阅读:0地区:江苏电脑版

  3.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③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四、考核组织及程序

  (一)考核组织

  考核之前,拟参加考核人员须提供资格报名材料原件(身份证、最高学历和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已取得学历、学位的国(境)外留学人员须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由学校二级用人单位和人事处对考生的资格进行复审。凡有弄虚作假者(与报名表所填写信息不符),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二)考核程序

  按照学校自行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教学能力、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养。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五、体检(含身体和心理健康体检)、考察及聘用

  考试结束后,在考试合格的人员中,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还须符合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要求;心理体检健康标准须达学校指定医院(机构)体检合格及以上要求。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考核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顺次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政审等考核,并根据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聘用前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面试成绩、排名等。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编制备案后,由盐城师范学院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未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出具调出证明或解聘证明的,或应届毕业生未能在2021年3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初次就业的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六、招聘政策咨询

  盐城师范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5-88233051

  联系人:孙老师王老师

  简历投寄邮箱:yctcrsczp@126.com

  七、招聘工作监督

  盐城师范学院纪委机关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纪委监督电话:0515-88212210

  联系人:刘老师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335135。

  1.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syzpjb@jshrss.gov.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230723,832360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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