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福州高新区中小学、幼儿园第二轮招聘编外合同教师及工作人员公告

2020-09-14 09:47:36阅读:0地区:福建电脑版

  为适应高新区教育事业发展的新形势,满足新办校、增班增生校迫切的师资需求,提升全区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经福州高新区管委会研定,2020年福州高新区第二轮拟招聘编外合同教师及工作人员81名,具体如下:

  一、招聘人数

  81人(具体岗位附后)。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人员,不得报考;

  7.本公告所列岗位资格条件所要求的证件(书)、证明材料等,必须在现场报名前取得。教师资格证根据《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文件精神,本次对高校毕业生招聘不要求持有教师资格证书,要求到岗之日起一年内必须取得相应学科规定的教师资格证,否则予以解聘。

  8、原则上优先2020年应届毕业生。

  (二)除基本条件外,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1.中学教师(含高中、中职、初中):

  (1)报考条件和对象:

  普通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相应专业教师资格证书的尚未就业的或与用人单位解除聘用的考生。

  (2)专业要求:

  毕业生所学专业与所报学科志愿专业对口。

  2.小学教师

  (1)报考条件和对象:

  普通大专及以上学历且具备相应专业教师资格证书尚未就业的或与用人单位解除聘用的考生。

  (2)专业要求:

  小学教育专业毕业生按学科方向参加本学科招考。以下岗位同时允许相关专业毕业生报考:

  小学数学学科除相应专业外,还允许物理、化学、生物、地理专业毕业生报考。

  3.幼儿教育教师

  普通学前教育、音乐、舞蹈、美术、艺术教育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具备相应专业教师资格证书尚未就业的或与用人单位解除聘用的考生。

  4.工作人员(财务人员、行政职员)

  普通中专及以上学历且具备2年(含)以上相应岗位工作经验与用人单位解除聘用的考生,同时财务人员岗位要求具备会计证。

  三、招聘办法

  (一)通过现场报名并审核材料,地点:福州高新区实验小学(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创意路9号),报名时间:9月16日至17日。应聘人员本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名,逾期或迟到不接受报名。

  (二)编外教师及工作人员岗位。由我局组织统一报名、考试资格审核、考试考核(笔、面试)工作,通过现场报名并经过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均可进入笔试考核(编外工作人员岗位无需笔试,直接参加面试),笔试不分学科岗位,只考核教育综合知识(教育学、心理学等),按照笔试成绩(折成百分制)从高分到低分,以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末位同分的一并入围),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笔、面试由福州高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委托相关部门组织,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考试资格现场报名和审核材料要求。

  编外合同教师岗位提交材料:1.考试资格审核表(见附件);2.材料清单(见附件);3.学历学位证书;4.报到证(用人单位未签章或已签章报到证并提供解除签章证明);5.就业推荐表;6.就业协议书(填写姓名、高校,用人单位未签章或已签章并提供解除签章证明);7.普通话等级证书(语文学科需要普通话二甲等级);8.教师资格证书(见招聘条件);9.身份证。3-9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并分别按顺序叠放。

分享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