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应聘人员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
七、考试聘用工作纪律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把事业人员“进口”关。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考察体检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二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三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八、其他事项
所有招聘工作进度信息均在丰县人民政府网“丰县人事考试报名系统”上公布。招聘工作进度请应聘人员及时上网查询,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延误的,应聘人员自主承担相关责任。
本公告由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6-80395597
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电话:0516-89215163
丰县纪委监委第十派驻纪检组监督电话:0516-89210311
丰县人事考试中心技术咨询电话:0516-89215108(受理涉及网报系统使用、照片处理、密码遗失等技术保障问题)
监督举报邮箱:fxwjwdcs@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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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26日
原标题:2024年丰县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hrss.xz.gov.cn/001/001004/20240426/bd380897-1668-4b4c-9416-c9a395bc440d.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