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豫人社〔2016〕4号)、《清丰县事业单位招才引智“绿色通道”实施细则》(清人才办〔2023〕4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用考试、体检、考察等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择优引进。
二、引进计划
公开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事业编制工作人员51名(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
三、引进范围
(一)符合下列要求之一:
1.普通高等教育博士毕业生;
2.普通高等教育硕士毕业生;
3.普通高等院校第一批次录取的本科毕业生(卫生类岗位为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
4.国(境)外高校硕士研究生。
(二)定向培养、委托培养、函授,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和独立院校毕业生等不列入引进范围。
四、报名条件和要求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综合类事业单位:本科生为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为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为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教育类事业和卫生类事业单位:本科生为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为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年龄”表述的“XX年1月1日以后出生”均包括“含”。
3.2024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报考,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需有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并在7月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所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
4.清丰县县域以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编在职人员需经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方可报考(公告发布前,辞职审批手续已办理完毕且未在其他单位入编的属无编人员,已提出辞职申请但未在人社或编制部门办结审批手续的在本次引进中视为在编在职人员)。
5.本科专业目录与研究生专业目录不一致的同类专业,可视为相近专业报考。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受到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近五年内,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清丰县县域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工作人员(含服务期内的“三支一扶”人员、特岗教师、369特招医学人员等已按程序确定为纳编范围的人员);
5.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6.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五、引进程序及安排
本次人才引进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核、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2024年清丰县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公告》及相关信息在濮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pyrs.puyang.gov.cn)、濮阳市人事考试网(https://www.pysrsks.com)、清丰县人民政府网(www.qingfeng.gov.cn)发布。清丰县人民政府网为本次引进指定网站。
(二)报名及资格审核
实行网上报名,报名程序包括提交报名申请、资格初审、查询初审结果、网上缴费、打印准考证5个环节。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资格审查工作由县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引才办公室)组织实施。
1.提交报名申请。报考人员于2024年5月15日9:00至5月17日18:00期间,电脑端登录濮阳市人事考试网,进入“2024年清丰县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填写、提交个人报考信息资料。上传电子照片时,必须使用报名系统提供的专用照片处理工具(使用濮阳市人事考试网“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处理工具”)对照片进行处理。要求原照片必须为单色(红、蓝或白色)背景,近期正面免冠1寸或2寸证件照,jpg或jpeg格式,字节大于30kb,宽高像素大于220×300,照片清晰,禁止缩放后使用。上传的照片由系统自动审核,逾期不再受理报名事宜。网上报名申请被接收后,系统随机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核结果、网上缴费、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务必妥善留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