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江苏省连云港市灌南县卫健委下属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公告(第二次)

2020-09-11 16:26:46阅读:0地区:江苏电脑版

  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将于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灌南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六、考察体检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如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参加考察体检,如面试成绩仍相同,由灌南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加试方式另定(如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加试,视为放弃,后果自负)。考察体检由灌南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考察工作按照《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工作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操作手册和《江苏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办法(试行)》等文件规定组织实施。

  七、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灌南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

  因应聘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公示有异议影响聘用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遇同分,处理方式同上)。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灌南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或者本部门的资格。

  八、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招聘单位按规定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

  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应聘人员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没有报到或未能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有关规定,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九、招聘工作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二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三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十、监督和举报

  灌南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对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18-83696905。

  灌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举报电话:0518-83968833。

  十一、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连云港市灌南县卫生健康委员会:0518-83696933。

  十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灌南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点击下载>>>

  1.2020年灌南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下属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第二次公开招聘编制内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xls

  2.2020年江苏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doc

  灌南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9月10日

分享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