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人岗相适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存在任职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对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考察时无学籍档案的人员;参加“法轮功”等邪教活动的人员;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均视为考察不合格。考察中,若发现其它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取消聘用资格。
(3)因考生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的,可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进行考察,递补不超过两次。
(五)、公示聘用
考生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招聘人选,通过今日竹山网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由用人单位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被聘人员自接到聘用通知20个自然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取消后空缺的岗位不再递补。
五、防疫要求
应聘人员应当自觉服从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参加招聘的应试人员,须出具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遵守现场防疫规定,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低于37.3℃者才能进入考场。不服从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六、其它事项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考生应随时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竹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本公告由竹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竹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19-4224621
举报电话:竹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19-4225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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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