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第一批招聘公告(综合岗)

2020-09-11 09:43:19阅读:0地区:广东电脑版

  (9)岗位招聘条件要求为中共党员的,需提供目前所在党组织开具的《党员证明信》;

  (10)以相近专业报考者,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毕业院校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须毕业院校教务处或研究生处盖章)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11)岗位招聘条件要求工作经历的,需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保凭证等材料;

  (12)港澳居民提交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及港澳地区《无犯罪纪(记)录》;

  (13)岗位招聘条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等。

  (四)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在招聘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陆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www.gdhrss.gov.cn)或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门户网站(http://www.gtcfla.edu.cn),认真阅读招聘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岗位及有关条件,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否则报名无效。

  2.应聘人员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提交佐证材料不完善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报名时与考试全过程使用的照片应保持一致。

  3.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报名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毕业院校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须毕业院校教务处或研究生处盖章)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应聘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其岗位条件为“企业管理(财务管理方向)”,则专业中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不可报考。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依据。境外留学人员按所获学位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和成绩单参照国内相近专业报考,报考时需提供中文和外文版本的成绩单。

  4.2021年应届毕业生应在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如未取得,学院可取消聘用,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其他应聘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并在报名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有关证明材料。

  5.按广东省相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时在报名表备注栏里注明符合加分政策项目名称、相关服务证书名称及编号,并在报名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6.在国有单位工作的正式员工报名,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复审阶段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原件。未提供书面证明材料者视为无效资格复审,不予发放面试(试讲)准考证,取消其后续考试资格。

  7.落实回避规定要求,凡与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拟制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秘书、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与该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岗位。

  8.港澳居民不受岗位条件中关于工作经历、专业技术资格及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要求的限制。

  五、资格审查

  (一)资格初审

  根据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审核应聘人员的报名材料,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参加考试考生名单;不符合招聘要求或提供材料不齐者,资格初审不通过,取消参加考试资格。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名单及笔试准考证领取事宜于2020年10月22日前在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门户网站主页的“通知公告”及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人事处网站“人才招聘--招聘信息”上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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