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襄阳市谷城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257人)

2020-09-11 09:44:13阅读:0地区:湖北电脑版

  (三)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主管部门可按招聘岗位总成绩依次递补考生进行体检和考察。递补人员只能在参加了面试的人员中产生。

  (四)选岗

  谷城县教育局制定选岗办法,根据高级中学、乡镇小学及乡镇幼儿园岗位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的综合成绩排序,分学段分学科依次进行选岗。具体岗位详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分布表》(附件5)。

  十、聘用和管理

  (一)拟聘用人员公示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县人社局审定后,通过谷城政府网、谷城县人事在线培训考试平台(http://gc.lxsk.com/)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被发现并查证核实不符合招聘条件或有违反考试考察等招聘纪律的,取消聘用资格。出现取消聘用资格或者考生自愿放弃情形的,该岗位原则上不再进行递补。

  (二)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各招聘主管部门逐级上报招聘结果,县人社局对拟聘用人员的档案、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审核合格的,办理聘用手续,由招聘单位与新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执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审核不合格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考察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

  (三)面向本县及相邻县(市、区)户籍或生源招聘的岗位,如被聘用,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与用人单位签订明确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的协议。服务期内,其他单位不得以借调、帮助工作等方式将其借出或调走。

  (四)在规定时限内,未能报到上岗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十一、考试收费

  根据鄂价费[2007]18号文件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收费标准为:笔试每人每科50元,面试每人每次50元。

  十二、违纪行为处理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十三、防疫须知

  报考人员应当自觉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的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参加现场考试的,要出具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遵守现场防疫守则,健康码为“绿码”的才能进场。不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故意隐瞒新冠肺炎真实病情或病原接触史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十四、其他

  (一)本次公开招聘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在任何环节发现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问题,相关责任人将受到严肃处理。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710-7333709。

  (二)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培训班。任何假借本次考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

  (三)本公告由谷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公告。咨询电话:0710-7249332。

  特别提醒:

  1.考生在考试报名特别是资格审查、面试和递补期间保持通讯畅通,如通讯方式变更,应主动告知谷城县人事培训考试中心(联系人:谢艳莉,联系电话:0710-7249332),避免错失录用机会。

  2.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应仔细核对报考的岗位、个人姓名、身份证号、照片、资格审查结果等重要信息,避免错失考试机会。

  3.准考证是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等工作需要出示的凭据,请考生妥善保管或打印多份留存。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处于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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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度谷城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2020年度谷城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网上报名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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