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来宾市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和开发实施办法》(来发〔2014〕25号)和《来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来政办发〔2019〕43号),结合工作需要,来宾市委党校决定引进五名专业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台港澳居民应聘时按《关于做好台湾居民在桂事业单位就业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函〔2017〕863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港澳居民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17〕259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年龄为18—35或18—40周岁,(2002年7月23日—1980年7月23日期间出生),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具体按(来政办发〔2019〕43号)文件要求放宽条件;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经济学类、法学类(政治学类)、哲学类(马克思主义理论类)、中共党史(含党的建设与党的学说、中国近现代史)、心理学类(心理学、应用心理学、临床心理学、医学心理学、社会心理学)系列专业人才要求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
7.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8.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现役军人;
(3)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聘用纪律行为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5)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6)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规定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报考程序
(一)招聘岗位查询
招聘的岗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计划表》(附件1)
(二)报名
采用现场报名、邮寄报名两种方式进行。通过邮寄报名的人员需电话联系来宾市委党校。报考者登陆来宾人才网(https://lb.gxrc.com/)下载《来宾市委党校引进特殊人才报名表》(附件2),填写相关信息,并将本人的报名材料直接送达或邮寄(以邮戳为准)或电子邮件(以发送日期为准)到我单位进行资格审查,不接受电话等其他形式的报名。审查材料包括:《报名表》一式二份,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2020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加盖学校公章的就业推荐表,并于9月25日前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逾期将视为自动放弃报考),报考者应如实提供材料,经核验后发现有弄虚作假的,取消报考资格。报名材料提交后恕不退还。
报名时间:2020年9月10日—9月25日
(三)资格审查
我单位根据引进人才岗位的资格条件对照报考者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
资格审查时间:2020年9月10日—9月30日。
(四)确定考核人选
1.通过资格审查人员且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比例为1:1的即确定为考核人选;
2.通过资格审查人员但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比例超过1:1的,报考者须参加由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的面试,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由我单位电话通知(面试时间:2020年10月中旬前)。面试结束后,我单位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考核人选1:1的比例,从面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核人选。考核人选名单及相关要求报经主管部门、市人社局核准后在来宾人才网公布,我单位通过电话方式通知被考核人员。
确定考核人选时间:2020年10月中旬(待定)
三、考核和体检
(一)考核
主管部门和我单位根据《来宾市市直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用(聘用)考核办法(试行)》(来政人发〔2007〕40号)的有关规定,成立考核小组,对进入直接考核的人员进行考核,着重对考核对象在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廉洁自律、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与特长、研究能力、获奖情况、工作经历等方面进行考核,同时对考核对象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凡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各项考核的,按弃权处理。考核不合格的报考者一律不予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