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四川省委党校四川行政学院考核招聘教研人员公告

2020-09-11 16:24:45阅读:0地区:四川电脑版

  为进一步加强校院“名师工程”建设,结合教学科研咨政需要,按照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川人发〔2006〕34号)等有关规定,面向全国公开考核招聘20名具有博士学历学位的教研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在校院蜀光网www.scge.gov.cn和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http://202.61.89.231/等平台发布)。

  一、单位简介

  校院是省委省政府直属正厅级特殊事业单位,是省委省政府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和重要智库,是负责培训党政领导干部、国家公务员和进行理论研究的重要部门,是全国党校系统首批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的省级党校之一。近年来,校院形成了党员领导干部和国家公务员培训、学位研究生教育和紧贴社会需要的能力素质教育“三位一体”的多层次、多渠道办学新格局,年培训规模近1万人次。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见附件)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干部教育事业,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和心理条件。

  2.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

  3.博士研究生(含应届)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5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截至报名截止日,下同),高级职称人员一般不超过42周岁(1978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

  4.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条件及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5.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被单位辞退或解聘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其他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二)学术条件

  近5年在核心期刊发表专业学术论文2篇及以上(需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的第二作者;且至少1篇cssci期刊专业学术论文)或同等层次高质量成果。

  四、有关待遇

  (一)聘用人员纳入财政拨款事业编制,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工资、津贴等薪酬待遇。

  (二)除国家规定的薪资待遇外,分别给予正高级职称、副高级职称、博士研究生安家补助费18万元、15万元、12万元。同时,给予新参加工作的应届博士毕业生生活津贴1.2万元。

  (三)提供科研启动经费10万元。

  (四)酌情提供过渡租住房。

  (五)对符合我校院学科人才及骨干人才等条件的特别优秀人才,按照校院相关规定另行确定住房、安家补助等相关引进待遇。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11月30日18时,应聘人员通过电子邮件并电话确认的方式报名。应聘人员下载并如实填写校院《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同身份证、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国外学历还须提供教育部认证材料)、职称证书等材料电子版(原件面试考核时提供)发至报名电子邮箱scdxrsc@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学科名称(职位编号)+姓名”,如“马克思主义理论(01)+张三”。

  (二)资格审查。校院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审查,邮件和电话通知参加面试人员。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再通知。

  (三)面试。面试采取面谈及试讲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专业基础知识、逻辑思维和语言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谈成绩分优、良、中、差四个等次,试讲成绩总分为100分。面试以试讲成绩为主,试讲成绩出现并列的,参考面谈成绩等次;试讲成绩低于80分的,不进入体检环节。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补助外地应聘人员一定交通费用,免费提供面试期间食宿。

  (四)体检。根据招聘名额,校院按照面试成绩等综合情况研究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某岗位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可按参加面试报考者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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