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新疆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招聘公告

2020-09-11 09:40:38阅读:0地区:新疆电脑版

  (六)自治区污染物监控与信息中心

  自治区污染物监控与信息中心成立于2013年7月,为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下设办公室、监控分析科、网络管理科、网站管理科4个科室。主要职责是组织开展对全区各企业污染物排放情况监控、对突发环境事件进行预警;整理、统计、分析、汇总各污染点源自动监测设备上传数据;承担全区生态环境保护系统信息化建设等工作。

  (七)自治区排污权交易储备中心(自治区应对气候变化与低碳发展研究中心)

  自治区排污权交易储备中心(自治区应对气候变化与低碳发展研究中心)成立于2016年1月,为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承担全区排污权交易平台建设、运行及管理;承担自治区统筹的排污权储备和交易技术审核工作;承担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及时核算等工作;承担应对气候变化相关政策、规划、制度及课题等方面研究工作;协助开展应对气候变化相关基础能力建设、培训与宣传技术支撑工作;协助开展年度工作计划制定、温室气体清单编制及审查、重点企业碳排放权配额核算及分配方案编制等技术工作。

  二、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者均可报名应聘。

  三、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面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招聘方式,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四、招聘岗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文化程度、执业资格和工作能力;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报考人员如参加基层服务项目(“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其基层服务项目的服务时间需达到规定要求(服务期限为1年的须满8个月及以上,服务期限为2年的须满16个月及以上);

  (七)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的岗位应聘者应为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报名时应提供所受高等教育各阶段毕业证和学位证;2020年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其他证明材料,并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

  (八)符合招聘岗位年龄要求,45周岁以下、40周岁及以下、35周岁及以下、30周岁及以下的年龄计算时间分别是指1974年9月1日、1979年9月1日、1984年9月1日、1989年9月1日以后出生;

  (九)具有符合报考职位的其他全部条件;

  (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在政治素质、政治立场、政治态度方面存在问题的;

  2.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3.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因严重违反纪律、规章制度被单位开除、辞退或依法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5.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6.不符合招聘岗位基本条件要求的;

  7.与原单位签订服务协议,服务期未满或原单位不同意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8.参加“5%人才储备编制”“特岗教师”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

  9.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五、招聘岗位:

  详见《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所属事业单位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六、招聘工作实施方法及步骤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公布招聘岗位和资格条件、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步骤实施。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本次招聘采取线上笔试方式进行。

  (一)公布招聘岗位和资格条件

  通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http://rst.xinjiang.gov.cn/,下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门户网站(http://sthjt.xinjiang.gov.cn,下同)发布招聘公告,公布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及招聘程序。信息发布期限2020年9月9日至2020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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