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新疆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招聘公告

2020-09-11 09:40:38阅读:0地区:新疆电脑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7号)精神,根据自治区人社厅《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2013〕141号)、《关于进一步完善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新人社〔2017〕10号)、《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全力以赴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新人社明电〔2020〕34号),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党组研究,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0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一)自治区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自治区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成立于1976年5月,为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直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下设干旱区生态环境研究所(有机食品发展指导中心)、内陆水环境研究所、绿洲城市大气环境研究所、土壤与固体废物研究所、环境工程技术研究所、环境规划研究所、清洁生产与标准研究所、环境测试分析研究中心、准噶尔生态环境观测站9个研究所(中心)和办公室、综合业务部、科研管理部、财务部4个科室。建有环境污染监控与风险预警自治区重点实验室、清洁生产自治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准噶尔荒漠绿洲交错区科学观测研究站、新疆生态环境保护遥感与地理信息研究4个应用研究基础平台和中国工程院环境与轻纺学部院士新疆工作站、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主要职能是承担生态环境保护基础理论和应用技术研究;组织开展生态环境科学学术交流和生态环境保护技术咨询服务;承担国家、自治区重大生态环境科研等工作。

  (二)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总站

  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总站成立于1976年5月,为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下设办公室、综合业务室、质量管理中心、测试分析中心、污染源与现场(应急)监测中心、环境空气质量预测预报中心、水环境监测中心、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环境统计室9个室(中心)。主要职责是承担指导全区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运行和管理,组织开展全区大气、水、土壤、生态、声环境质量监测和重点排污单位监督性监测;承担全区重点排污单位质控抽测、生态环境应急监测;负责全区生态环境空气质量预测预报工作;负责全区生态环境监测系统监测质量考核和技术培训;定期收集、审核、上报全区生态环境监测数据,编制生态环境监测报告和生态环境质量综合分析报告等工作。

  (三)自治区辐射环境监督站

  自治区辐射环境监督站成立于1994年6月,为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直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下设办公室、电离监测室、电磁监测室、监察科、放射源管理科、综合业务科、质量管理室7个科室。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区辐射环境监测网管理、辐射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承担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响应中的应急监测和技术保障;受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委托开展自治区本级监管涉核单位的现场监督检查;负责全区城市放射性废物库管理运行及全区放射性废物(源)收贮等工作。

  (四)自治区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自治区环境工程评估中心成立于2003年10月,为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直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下设办公室、评估一室、综合业务室、评估二室4个科室。主要职责是对规划及建设项目实施的环境可行性及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技术评估;负责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技术审查及环评文件技术复核;开展建设项目环境监理、清洁生产审核等技术咨询和指导;开展相关领域专业技术培训、调查研究、科研课题;组织环境影响评价大数据系统建设与管理等工作。

  (五)自治区固体废物管理中心

  自治区固体废物管理中心成立于2004年9月,为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下设办公室、监督管理科、申报调查科、技术科4个科室。主要职责是负责管理自治区境内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的转移、贮存、利用、处置等活动;对危险废物经营活动实施监督管理;组织建立固体废物档案和管理信息系统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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