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司关于加大52个未摘帽贫困县事业单位人员扶贫倾斜职称支持力度的通知〉的通知》(宁人社函〔2020〕166号)精神及中央、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三)专业匹配、人岗相适。
二、招聘职位及报考条件
2020年西吉县脱贫攻坚专项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8名。各具体范围、条件等详见《西吉县2020年脱贫攻坚专项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本方案中的任职时间、年龄、户口计算的截止时限为2020年9月11日。
三、报名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和西吉县常住户口;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能够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应聘不受西吉县常住户籍限制:
1.在西吉县服务的“三项目”人员;
2.西吉县生源的应、往届毕业生;
3.父母或配偶于公告发布之日前取得西吉县户籍的人员(父母含岳父母、公婆,本人与配偶须在公告发布之日前进行婚姻登记);
4.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
5.西吉县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的配偶(高层次人才与配偶须在公告发布之日前进行婚姻登记)。
(三)从优秀村干部中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名。
同时具有下列资格条件者可以报考:
1.年龄40周岁及以下;
2.应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
3.连续任职时间满3年;
4.西吉县村(社区)现任“两委”班子成员(不含下派挂职、任职干部)。
(四)从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毕业生和“三项目”人员中招聘26名。同时具有下列资格条件者可以报考:
1.西吉县户籍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毕业生或2015年及以后服务期满的“三项目”人员(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大学生村官)和退役士官士兵;
2.年龄35周岁及以下;
3.取得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五)不得报考或录用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且被记入诚信档案库目前仍在惩戒期的;
6.任职期间本村(社区)发生重大责任事故和影响较大的群体性上访事件的;
7.本人受处分,尚在处分影响期内的;
8.定向培养人员服务期未满或正在定向培养学习的;
9.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
10.已招聘的特岗教师;新招聘(录)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期限(含试用期)的;
11.在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录)聘中已享受过“三项目”定向招(录)聘政策被(录)聘用人员;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工作程序
(一)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应聘者登录西吉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nxxj.gov.cn/),点击首页“网上报名”后,选择“西吉县2020年脱贫攻坚专项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入报名系统。
(二)报名时间:2020年9月11日(星期五)9:00至9月15日(星期二)18:00,应聘者须在以上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
(三)报名程序。
1.用户注册。应聘者注册时姓名和身份证号须填写本人真实信息,并妥善保管用户名和密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