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唐山市曹妃甸区事业单位选聘公告

2020-09-11 09:42:50阅读:0地区:河北电脑版

  为拓宽选人渠道,满足曹妃甸高质量发展对紧缺人才的需求,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结合我区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经研究,依托“第二十三届唐山中国陶瓷博览会人才技术交流大会暨第十届河北省沿海经济带高层次人才交流大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选聘,在测评、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选聘人数和方式

  此次公开选聘工作人员25名,其中综合类21名、医学类4名。岗位条件详见《唐山市曹妃甸区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公开选聘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考务工作委托第三方考务机构组织实施。按照发布选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选聘考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曹妃甸就业网为本次公开选聘工作面试及相关通知的发布网站,请应聘人员及时查看相关信息。

  三、选聘对象和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且与选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专业和技能条件。

  3.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及以下(1979年9月10日至2002年9月10日期间出生);

  4.凡涉及年龄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公告发布之日。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高校毕业生”是指: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国家统一招生的高等院校普通类2018、2019、2020年毕业生(离校时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专业要求为具体专业的,报考人员毕业证书上专业名称须与岗位条件中专业要求一致。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需取得国家教育部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

  2.现役军人、试用期(服务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2021年及以后毕业的高等院校普通类在读学生。

  3.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选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及地点:

  2020年9月17日9:00--11:00,唐山市民服务中心B区(唐山市路南区丹凤路12号);

  2020年9月16日--9月18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唐山市曹妃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唐山市曹妃甸区唐海镇裕华街19号)。

  2.报名要求:选聘采用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应聘人员现场提交《唐山市曹妃甸区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2份(需先行从网上下载表格并填写相关信息且粘贴彩色照片,报考单位名称及岗位代码须与《唐山市曹妃甸区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一致,字迹清晰、不得涂改),同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2020年毕业的应聘人员可先提供加盖学校印章的《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学位证、就业报到证、资格证书及有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小二寸免冠彩色同版照片2张、本人签字的《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附件3)。

  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需取得国家教育部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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