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贵阳贵安事业单位第十二届人才博览会引进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2024-04-24 10:03:53阅读:0地区:贵州电脑版

  14.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人员。

  15.有违反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引才程序

  (一)网上报名

  报名通过网上报名,应聘人才可通过访问贵州人才博览会官方网站(网址:https://rc.guizhou.gov.cn),登录、注册个人信息,上传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等相关资料,向用人单位投递个人简历。

  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30日17:00。

  同一人才不能向同一主管部门(单位)或同一区(市、县、开发区)、贵安新区所属事业单位两个及以上岗位投递简历。

  (二)资格初审

  各地各单位根据公布的人才岗位要求,认真对应聘人才开展资格初审,审查应聘人才提交的基本信息,提出初审意见(合适、不合适、待完善),对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要耐心细致说明原因。

  对因资料不齐全导致初审意见为“不合适”“待完善”的,人才应及时修改完善简历、补充提交资料,确认符合岗位需求后,主动联系用人单位重新初审。

  资格初审完成后,各地各用人单位在本单位网站上公告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

  资格审查贯穿于引进工作全过程,在引进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无效证明或应聘人才不符合岗位条件等情况的,立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三)初评

  单个岗位资格初审合格人数少于35人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研究确定是否开展初评;资格初审合格人数在35人及以上的,应组织初评,按照引进计划数与进入现场评审人员数1:5的比例择优进入现场评审环节。初评工作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各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通过线上、笔试或专业测试等方式开展初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应在网站上发布初评相关信息(含测评时间、地点、方式等)。初评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初评评测专家比照现场评审专家要求设置。初评结果及进入现场评审人员名单,报主管部门审定后,在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网站公告。高层次人才不参加初评,直接进入现场评审环节。

  引进急需紧缺人才一般应形成竞争,即进入初评人数应大于岗位计划引进人数,对进入初评人数小于或等于岗位计划引进人数的,应取消引进计划或减少引进计划人数。

  初评结果及进入线下考核人员名单,报主管部门审定后,在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网站公告。

  (四)现场评审(试教、实操)

  现场评审工作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各单位(部门)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及本方案要求,制定评审工作方案,经备案后开展评审。

  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应在单位网站公布进入现场评审人员名单,以及现场评审的时间、地点等相关信息。

  现场评审作出综合评分(百分制),按照岗位引进计划数择优确定意向引进人选。

  对岗位所需人才稀缺,评审当天参加现场评审人数不能形成竞争的,可先组织现场评审,经主管部门对评审结果及人才情况研判,经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可进入下一环节。

  评审期间,评审工作组可结合岗位需求,就专业方向、研究领域、工作经历、能力业绩与人才进行沟通、答辩,作出综合评分(百分制),按照岗位引进计划数择优确定意向引进人选。

  评审结束后,引才单位将评审结果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主管部门核准备案后,在引才单位网站进行公告。

  (五)签订意向协议

  引才单位按照岗位引进计划数1:1的比例,择优确定拟引进人选。拟引进人选与引才单位签订意向引进协议后,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拟引进人选与引才单位签订意向引进协议后,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因本人原因放弃资格的,或体检、考核环节无正当理由放弃体检、考核的,或聘用环节拒不按规定时间提交所需材料和拒不报到的,当年及五年内不得参加贵阳贵安范围内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及人才引进。

  (六)体检及考核

  体检、考核工作由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对拟引进人选自愿放弃引进资格或体检、考核不合格的,用人单位可在形成竞争的前提下,在意向引进人选中择优递补确定拟引进人选,递补不超过2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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