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贵阳市南明区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告

2024-04-24 11:28:39阅读:0地区:贵州电脑版

  体检时已怀孕的考生,暂不进行妇科和X光等项目检查,不做出体检是否合格结论,可继续进行考察,如考察中发现有影响聘用的问题,不予办理聘用手续;如考察合格的,待考生孕期结束后再进行相关检查并做出结论。

  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放弃体检,产生的岗位空缺一律不予递补。

  十、考核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核对象。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学习或工作表现、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

  考核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是否属简章规定的不得报考人员,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考核工作由南明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考核组至少由2人组成,考核组应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核材料,作出考核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

  在考核中发现人事档案不符合专项审核要求的,或相关材料不符合要求且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补充完善的,或考生不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的,或考生属简章规定的不得报考人员的,或考生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不真实、不准确的,考核不合格。

  考核不合格的,经区教师招聘办公室审定并确认后,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

  十一、公示及办理聘用手续

  (一)公示

  经笔试、试教、体检、考核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明区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未按规定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试用期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服务期

  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3年,聘用人员服务年限未满不得调离工作单位或南明区。

  十二、有关说明

  本次招聘笔试考试范围见《南明区2024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教育综合知识(笔试)参考范围》(见附件3)。

  十三、工作要求及其他

  (一)纪律监督

  认真落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关于回避制度的规定,对违反回避规定的公开招聘行为,及时予以纠正,对相关人员予以批评教育,造成不良影响的,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社会各界监督,监督举报必须实事求是,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和要求,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咨询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南明区教育局人事科0851-85818499

  指定网站网址:

  “南明区人民政府”(http://www.nanming.gov.cn/)。

  (三)本次招聘工作相关通知、公告、信息等将在南明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请考生注意及时查看。

  (四)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五)在招聘各环节中,国家相关部门出台新规定时,按新规定执行。

  (六)本《招聘简章》解释权属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办公室,未经允许严禁转载。

  (七)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区教师招聘工作办公室研究确定。

  附件:

  附件1.南明区2024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一览表.xls

  附件2.南明区2024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报名表.xls

  附件3:南明区2024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教育综合知识(笔试)参考范围.doc

  原标题:南明区2024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简章

  文章来源:https://www.nanming.gov.cn/zfbm_0/qfzhggj/gzdt_5739281/202404/t20240422_8433834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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