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贵州石阡县事业单位第十二届贵州人才博览会引进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公

2024-04-12 09:04:03阅读:0地区:贵州电脑版

  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

  2.面试

  面试实行百分制。从参加笔试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实际引进岗位人数与参考人数1:5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同一岗位笔试考生成绩排名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面试对象。

  (三)总成绩计算

  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本次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70分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八、签订就业意向协议

  签约人员按照各引进岗位人数与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拟引进人员,如末尾分数出现并列的一并列入。确定拟引进人员后,根据“双向选择”的原则,双方达成签约意向的,签订《石阡县引进人才聘用意向性协议书》。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同步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以下简称“三方协议”,由报考人员自备)。

  九、体检

  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人员即为体检对象,体检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十、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各用人(引进)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组织考察工作。考察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贵州省有关规定执行,采取查阅档案、走访、座谈以及与被考察对象交流等方式,主要了解被考察对象政治素质、学历成绩、现实表现、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等情况;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即取消聘用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有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3.没有考察依据(如个人档案),或报名时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

  4.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的。

  5.不符合引进范围、对象和条件的。

  6.持就业推荐表报名的应届生,2024年8月31日前未能提供引进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和其他资格条件。

  7.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8.其他经中共石阡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

  十一、备案聘用

  1.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石阡县人民政府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查实有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公示结束无影响其聘用问题的,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合格,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拟聘用人员按相关程序办理聘用等手续,并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

  3.新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在报考岗位服务年限不得低于五年(含1年试用期)。

  十二、福利待遇

  凡公开引进的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属事业单位编制人员,其工资、住房公积金、住房增量补贴和社会保险等福利待遇按本县事业单位人员同职级标准执行。

  十三、纪律监督

  本次引进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引进实行回避制度,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以权谋私等违纪违规行为。引进招聘中出现违纪违规行为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十四、有关事宜

  (一)本次引才在签订就业意向协议环节因签订《就业意向协议》时,本人主动放弃《签订就业意向协议》,所产生的岗位缺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因体检、考察等环节确定为不合格或自动放弃所产生的岗位缺额一律不予递补。

  (二)本科专业目录主要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硕士研究生专业目录主要参照《研究生教育学科目录(2022版)》《研究生专业参考目录》和《专业代码(研究生)》等。

  (三)本简章由“县委人才办”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中共石阡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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