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贵州建设职业技术学院第十二届贵州人才博览会引进人才公告

2024-04-11 20:23:35阅读:0地区:贵州电脑版

  3.具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提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2份;

  4.报考岗位要求有企业工作经历的,应提供满足年限要求的企业劳动(聘用)合同和同期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清单。

  5.在职人员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的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其中,中小学及幼儿园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医疗卫生系统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以上材料用A4纸印制,用档案袋按顺序准备好,以便查验。

  资格复审结果在贵州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官网上公布。

  3.线下考核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线下考核,线下考核将结合学院工作实际,按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另行制定方案,在学院官网公布,线下考核设最低分数线70分(按百分制计算)。线下考核完成后,将线下考核结果报主管部门审定后在学院官网公示。

  (五)体检

  根据应聘人才总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该岗位参加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体检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才自理,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人员名单及具体事宜在贵州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另行公布。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作为考察对象,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才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按照“凡进必审”的原则,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坚持政治标准和学术标准相统一,将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等作为重点考察内容。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考察不合格,报贵州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审议后,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3.在读的非2024届应届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6.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8.截止考察环节未能提交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的人员;

  9.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10.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的人员;

  11.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

  12.应聘从事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行业的事业单位工作岗位的,存在实施虐待,故意伤害,强奸,猥亵,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等严重侵害未成年人人身权利的相关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

  13.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七)拟聘用人员公示

  经引才评审、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才,经贵州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党委研究同意后,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报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并同时在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及贵州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公示时间不少于七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八)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审批及聘用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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