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黑龙江哈尔滨海关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公告

2020-09-10 11:21:09阅读:0地区:黑龙江电脑版

  (2)本人身份证;

  (3)户口本(户口登记卡)首页、本人页;

  (4)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有海外学习经历的人员,需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通过学历查询并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6)所报职位要求的外语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技术等级资格证书、执业证书等材料;

  (7)加盖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社会在职人员提供,详见附件3);

  (8)加盖单位公章的从事本专业工作经历证明(报考需从事本专业年限岗位人员提供,详见附件4);

  (9)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声明(报考限应届毕业生岗位应聘人员提供,详见附件5)。

  现场确认核查后,各类证件、证书等原件返还应聘人员本人;相关证明原件及其他材料存档备查,不予退还。应聘人员提交的证件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提交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其应聘资格。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报考。

  3.综合成绩计算

  行政岗位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公共科目成绩×50%)+(面试成绩×50%)。

  检测及医疗岗位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公共科目成绩×30%)+(专业科目成绩×40%)+(面试成绩×30%)。

  (六)体检和考核

  1.面试结束后,按拟聘人数1:1的比例,根据综合成绩由高至低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如出现参加面试人数低于招聘岗位人数比例1:3的,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应达到6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根据综合成绩由高至低的顺序按拟聘人数1:1的比例进行体检、考核。

  2.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相关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在具有资质的指定体检机构进行。

  3.哈尔滨海关对体检合格者组织开展考核工作,主要对其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七)公示及聘用

  1.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核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并按规定在哈尔滨海关官网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依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后执行国家关于事业单位工资、福利政策。

  2.被聘用者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弄虚作假的、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3.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4.公开招聘过程中及聘用后如被查明有《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35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所列违纪违规行为的,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四、其他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应聘人员需时刻关注网络发布的公告,因个人原因导致错过考试任何环节的,应聘人员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3.应聘人员请在报名表上准确填写本人联系电话和邮箱地址,期间如有变化请及时告知,因电话或邮件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到本人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本公告及相关未尽事宜由哈尔滨海关负责解释。

  招聘咨询电话:0451-8238170182381136

  监督举报电话:0451-823818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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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度哈尔滨海关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计划表.xlsx

  2020年度哈尔滨海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docx

  2020年度哈尔滨海关单位同意报考证明.docx

  2020年度哈尔滨海关从事本专业工作经历证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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