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新疆阿克苏地区第二批次面向社会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2020-09-10 11:20:18阅读:0地区:新疆电脑版

  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完善用人机制,优化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结构,提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整体素质,根据《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全力以赴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经研究,阿克苏地区2020年第二批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高职院校,技工院校、党校教师121名。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坚持空编、空岗补充原则;

  (三)坚持人员聘用制管理原则。

  二、报考条件及招聘岗位要求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在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等大是大非问题上,旗帜鲜明,立场坚定;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年满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2020年9月10日,1984年9月10日至2002年9月10日出生),具体年龄要求见《阿克苏地区2020年第二批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7.具有报考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及专业,持有经国家、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或干部教育领导小组认可的毕业证书,军队院校毕业生须是在部队服役期间入学的人员;

  8.技师学院(含高级技工学校)的中级工班、高级工班、技师班(预备技师班)全日制毕业生在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时,可分别等同中专、全日制高职(大专)、全日制本科学历;

  9.报考人员涉及学历、学位、户籍、基层服务项目时间、服务期限、婚姻状况,计算机水平、相关工作经历和各项资质(资格)条件等需要明确截止时间的,均以2020年9月10日(含当日)为限;

  10.具有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全部条件。

  (二)招考对象

  1.符合招聘简章、岗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2.下列人员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

  (1)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和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在编的工作人员(含在阿克苏地区组织、人社部门核定的计划内,由用人单位赴疆内外引进的急需紧缺专业的引进人才);

  (2)充实基层的特岗教师,自治区大学生基层培养锻炼“天池计划”人员;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处理尚未满处理期限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事业单位解聘未满5年的人员;录用后因故取消公务员录用资格未满3年的人员;基层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公务员服务期内辞职未满3年的人员;

  (5)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户籍条件

  2020年阿克苏地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以新疆户籍(生源)和阿克苏地区户籍(生源)人员为主。以下人员可视同为新疆(阿克苏)户籍:

  ①驻疆部队现役军人、在新疆县乡工作的各类国家工作人员、援疆干部、新疆户籍人员的配偶和子女视同关系人工作所在地户籍;

  ②在新疆服务的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为1年的须满8个月及以上、服务期为2年的须满16个月及以上)可视同服务所在地户籍;

  ③疆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可视同为高校所在地户籍。

  阿克苏地区户籍与上述新疆户籍认定方式相同。

  三、招聘公告方式

  相关公告通过阿克苏政府网(http://www.aks.gov.cn)(阿克苏政府网-政务公开-人事人才-事业单位招聘专栏)及阿克苏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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