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双面);
③本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英寸照片1张(照片清晰,JPG或者JPEG格式,红色背景,文件小于30K,参考像素295×413);
④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4届高校毕业生提供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⑤运动员等级证书或教练员资格证书;
⑥本人在运动员期间参赛成绩证明材料,从事教练员期间所带运动员参赛成绩证明材料,省级运动队进队文件、省体育局人事部门的介绍信,裁判员等级证书等证明材料;
⑦在职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包括合同期内人员)需提供用人单位同意报名书面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2)报考人员应根据报考条件和具体岗位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报名信息,提交相关材料,如对报考资格条件存在疑问,应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向招聘单位咨询确认。
3.资格审查
资格初审通过人员进入考试环节,具体入围人员名单将在市文旅广体局官网予以公布。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通过专项评价和面试测评相结合的方式确定引进对象。所有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均参加专项评价和面试测评。
考生综合成绩=专项评价成绩×40%+面试测评成绩×60%。所有考试均按百分制计算,考生所有考试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1.专项评价
由专家组成考核组,根据报名者提供的资料,对其运动成绩和带训成绩等情况进行评价打分。
2.面试测评
采取现场试训的方式进行,每位考生现场试训15分钟,重点考察考生的业务能力。未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设置面试测评合格分数线75分(含75分),否则不进入体检及考察程序。
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及其他事项另行通知。
(四)体检
根据岗位引进计划1:1的比例,按照该岗位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考生综合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测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面试测评成绩仍然相同的,另行加试。体检医院应出具体检结论,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湘禁毒委〔2020〕26号等文件执行,并进行毛发检测。
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体检费用考生自负。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要审核其人事档案,对报名材料造假或有违纪违规记录等不予聘用。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需出具书面说明)等情况造成招聘计划空缺的,经招聘单位集体研究决定,并报主管部门同意,按照应聘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2次。
(六)公示
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依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将拟聘对象名单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经审核合格的拟聘对象名单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市文旅广体局官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相关手续。聘用人员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签订聘用合同,按程序办理相关编制和聘用手续,按本单位岗位设置标准及岗位聘用情况享受待遇。此次公开招聘人员在聘用单位最低服务期为五年,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有关规定按湘人社发〔2019〕10号文件执行。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需诚信参与考试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违法,不随意放弃。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违反诚信报考规定,有弄虚作假、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证件、证件来源不合法等恶意获取考试资格的行为,一律取消其应聘资格,对性质严重者报相关部门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