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南宁马山县从村两委成员中考试招聘乡镇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2020-09-09 16:13:59阅读:0地区:广西电脑版

  (五)组织面试。面试工作按照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规则(试行)>的通知》(桂人社发﹝2012﹞79号)执行,满分为100分。按笔试总成绩(含照顾加分)从高分至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比例内末位报考者出现笔试总成绩(含照顾加分)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有0分、缺考或违纪情况的报考者不能入围面试。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出现的空缺不予递补。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六)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如下:

  总成绩=笔试成绩(含照顾加分)+面试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综合分数相同的,面试得分高的优先。

  (七)考察

  县人社局根据招聘岗位报考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

  县人社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工作。考察着重考察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对其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经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全面落实疫情防控一线城乡社区工作者关心关爱措施的通知》(桂新冠防﹝2020﹞13号)精神,在疫情防控一线经受考验、表现优秀的村“两委”成员,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者自愿放弃的,按相关规定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察。

  考察工作结束后,出具书面考察结论,根据考试、考察结果择优按招聘岗位数1:1确定体检人选。

  (八)体检

  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由县人社局组织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经费由考生本人自行负担。

  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者自愿放弃的,可从考察合格人选中按笔试、面试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

  (九)公示和聘用

  县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从考试成绩、考察、体检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分别在马山网(http://msx.nanning.gov.cn/)和招聘单位工作区域内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招聘单位应及时进行复查。

  公示期满,对无异议或者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县人社局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并报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应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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