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沈阳市皇姑区招聘聘用合同制教师公告

2020-09-09 16:21:49阅读:0地区:辽宁电脑版

  (六)考察

  由招聘学校组织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因考察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等被取消应聘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按照面试成绩进行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拟聘人员信息通过皇姑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疑义人员办理备案手续。对于公示有疑义的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报考人员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有关单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其他事项

  应聘人员自报名起,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因考生个人原因未能参加面试、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等招聘环节的,视为放弃应聘资格。

  咨询电话:86847393

  本公告由皇姑区教育局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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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皇姑区面向社会招聘聘用合同制教师职位信息表.pdf

  2020年皇姑区面向社会招聘聘用合同制教师报名表.xls

  2020年应届毕业生承诺书.doc

  考生个人承诺书.doc

  考生个人健康状况承诺书.doc

  考生防疫防控事项须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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