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黄山职业技术学院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招聘公告

2020-09-09 09:42:31阅读:0地区:安徽电脑版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报考人员报名后,9月23日16:00前可随时登录黄山市人事考试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在9月23日16:00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应聘同一岗位的人员,其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数的比例不低于2: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9月25日12:00-17: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进行。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包括原件和复印件):

  (1)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报名资格审查表、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及其他报考岗位所需职业资格等材料。

  (2)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公告,不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领取专业测试通知书。

  (四)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采用“结构化面试+试讲”方式进行。

  1、专业测试程序:结构化面试(15分钟)+试讲备课(25分钟)+试讲(20分钟,试讲要求有板书)。

  2、专业测试成绩计算:专业测试分值100分,其中,结构化面试分数占总分的50%,试讲分数占总分的50%,合成分数65分(不含65分)以上者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3、试讲教材:见《黄山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招聘试讲教材目录表》

  4、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另行公告。

  (五)体检考察

  1、体检工作: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

  2、考察工作:根据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在编公务员(含参公)须提供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辞职的相关证明材料。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专业测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六)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天。

  六、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将拟聘人员名单、《黄山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批表》(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履行辞职辞聘手续后填报),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入编后,聘用岗位为副高及以上岗位。

  七、有关事宜

  市纪委监委派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和学院纪委对本次招聘全过程进行监督。

  报名咨询电话:0559-2596951(黄山职业技术学院人事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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