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唐山滦州市选聘事业编制教师公告

2020-09-09 09:42:44阅读:0地区:河北电脑版

  形式:采取现场试讲形式,试讲6分钟,答辩2分钟。内容:高中阶段某一节新授课(含职教中心)。面试结果在滦州市党建网发布。

  2、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有效期内法定身份证件(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护照)、《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附件2),方能进入考场,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考生务必按要求填报《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详见《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附件3)。考生对个人健康状况填报实行承诺制,承诺填报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凡隐瞒、漏报、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记入考试诚信档案,并依规依纪依法处理。

  特别提示:面试、体检各环节,考生均须参照上述防疫要求持《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及相应规定时间内的健康证明材料参加。

  考生务必牢记:填报个人健康信息、面试、体检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

  (四)体检、考核、公示

  1、体检:按体检人数与聘用人数1:1的比例,依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具体体检时间、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地点、有关要求、体检结果等有关事项通过“滦州市党建网”发布。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2、考核:考核由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按照《公告》和《岗位信息表》中年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及其他岗位条件的要求,审查被考核人资格条件,验证核实有关证书、证明、报到证等材料;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做出“合格”或“不合格”结论。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3、公示。对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滦州市党建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聘用、公示期间放弃,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从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审批备案

  待拟聘用人员档案材料审核无误且体检、考核通过,公示结果无异议后,由用人单位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聘人员名册》按管理权限报人社部门审批备案。

  (六)聘用

  审批完成后,与拟聘用人员签订《河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最低服务期限为三年。聘用选聘教师纳入全额事业编制,按国家规定落实相关待遇。

  根据《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的要求,对“应届高校毕业生”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或教师资格认定)的“应届高校毕业生”报考可暂不要求提供资格证书。对被聘用的“应届高校毕业生”,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试用期满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六、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体检、上交有关材料,否则均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本人负责。

  (二)应聘人员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三)对于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如有变动以临时通知为准。

  (四)选聘过程由滦州市监察委员会全程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315-7122513。

  (五)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滦州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0315-8965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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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滦州市公开选聘全额事业编制教师岗位信息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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