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长沙市雨花区黎托街道招聘1名文秘人员

2013-03-29 16:51:42阅读:0地区:湖南电脑版

  黎托街道办事处于2013年3月12日发布公告,面向社会公开招录1名专职文字材料写作人员。根据报名情况,经街道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原《2013年长沙市雨花区黎托街道公开招聘文秘人员公告》补充修改,具体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身体健康。

  (二)具体条件:

  1.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后出生);

  2.专科及以上学历,中文、新闻等相关专业均可;

  3.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资格审查:采取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的方式,不收报名费。

  现场报名时需携带好本人学历证书、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扫描件,工作经历证明、近期免冠同底2寸彩照2张及个人撰写的文章材料,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在报名现场领取),按报考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网络报名时,请认真填写好报名表,并将相关证件进行扫描上传,报名资料请发送到huangxuyi2010@163.com,邮件注明是xx报名表。

  报名时间:即日至2013年4月15日止(现场报名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周六、周日不接受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雨花区黎托街道办事处五楼党政综合办公室

  联系人:黄真 联系电话: 85958439

  (二)考试:组织经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笔试和面试。笔试考命题作文,笔试结束后,按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采取实地调研并撰写调研报告的形式进行。按照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

  (三)考察: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组织体检。如有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四)聘用:根据考察情况确定1名试用人选,试用三个月考核合格后签订聘用合同。拟聘对象因故放弃时,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管理和待遇

  试用期工资2500元/月。经试用合格后签定正式雇用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及《长沙市雨花区黎托街道雇员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管理。正式聘用后工资不低于3000元/月,按相关规定购买保险,享受相关福利待遇,年终按照考核情况发放年终奖金。

  长沙市雨花区黎托街道办事处

  二○一三年三月二十八日

  通过湖南红星人才网、长沙人才网、雨花政务网等平台向社会发布公告,公开招聘信息。

  附:公开招聘文秘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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