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邢台市临城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110人)

2020-09-09 09:45:19阅读:0地区:河北电脑版

  为满足事业单位用人需要,根据邢台市委组织部、邢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邢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邢人社字[2014]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经研究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招聘方式。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招聘考试(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三、招聘数量、对象及条件

  此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10名。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临城县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设置表》(附件1)。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全日制普通类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2、报考人员应具有临城县户籍,或其配偶、父母一方具有临城县户籍(或其配偶、父母一方为临城县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应届毕业生和研究生学历的毕业生不受户籍限制;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9年9月14日以后出生),硕士及以上学历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9月14日以后出生),岗位条件中对年龄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

  4、遵守宪法和法律;

  5、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6、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

  7、专业要求为具体专业的,应聘人员毕业证书上专业名称须与岗位条件中专业要求一致;

  8、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其他条件

  岗位条件中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持有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0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18年、2019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0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18年、2019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凡涉及到年龄、户籍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0年9月14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学生;

  3、在编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

  5、失信被执行人不得报考;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是指《邢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第四十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发布公告

  2020年9月7日在临城县人民政府网站(www.lincheng.gov.cn)及邢台市人力资源考试中心网站(http://60.6.234.73:88/)发布招聘公告,公布招聘的部门、单位、人数、条件以及报名考试的安排信息。

分享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