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天津市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所属事业单位第二次招聘 (含高层次人才)公

2024-05-01 10:56:39阅读:0地区:天津电脑版

  九、公示与备案

  体检、考察结束后,根据考生的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对拟聘人员在天津市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网站和各招聘单位网站公布,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报主管部门审核后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递补

  面试(考核)结束后的各环节工作中,因对本人作出的结果影响聘用或因个人原因出现拟聘岗位空缺的,在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面试(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严格履行后续相关程序。

  对办理聘用手续后出现解聘情形的,不再实施递补。

  十一、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文件规定,由天津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纪委办公室(局公开招聘纪律监督工作小组)进行全程监督,凡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与报考人员存在需要回避关系的,均按照规定实行回避。

  在招聘工作过程中存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所列违纪违规行为的,视具体情形给予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022-23678453。

  十二、其他事项

  (一)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核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二)原则上报考人员须在获得聘用资格后在公示期结束两个月内完成聘用合同或三方就业协议签订等手续,逾期取消聘用资格。

  (三)报考人员一经聘用,按照事业单位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如遇突发状况需对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安排进行调整的,将通过招聘公告发布网站公布调整信息,请广大报考人员及时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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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天津市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高层次人才)计划表

  2.天津市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高层次人才)报名表

  原标题:天津市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高层次人才)实施方案

  文章来源:http://www.tjdkj.org.cn/html/xxgk/detail_2024_04/30/403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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