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福州市第二总医院妇幼保健院招聘公告

2024-04-15 12:41:51阅读:0地区:福建电脑版

  4.博士、正高级职称、硕士且副高级职称的人员采用面谈考核方式。

  (三)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1.报考者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如有第三位,四舍五入)。有要求笔试的岗位综合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进入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招考人数的,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3.对于综合成绩相同者,名次排列采取以下办法解决:若2个以上报考者笔试、面试合计综合成绩相同时,报考者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列;若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则加试一场面试,报考者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

  4.仅招收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和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的综合成绩直接按面试成绩计算,报考人数比例在1:10以上(含1:10)须先进行笔试,综合成绩计算方法与上述相同。

  六、体检

  根据招考人数按1:1的比例,在考试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依照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的要求执行。

  报考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论的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无特殊原因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

  七、考察

  我院对笔试、面试、体检均合格的报考者组织报考资格复审、考察。主要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并考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八、聘用

  1.我院按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标准,确定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都合格的人员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公示7个工作日后,报市卫健委审批后报市人社局备案。

  2.拟聘用的人员应在聘用手续办理完成15天内到我院报到上班,若因个人原因无法按时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3.进入体检、考察的人员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行放弃而造成招考职位空缺的,我院可根据实际情况综合研判是否确定递补人选。

  九、有关事项

  1.此次考试使用《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4年)等进行专业条件的设置和审核。

  2.报考者应对网上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3.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福州市第二总医院妇幼保健院网站是我院与报考者的主要联系渠道,请报考者注意经常登录网站了解最新通知等考试信息。

  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组织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试题等,均与我院无关。郑重提醒广大报考者要诚信考试,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十、咨询和监督

  咨询:福州市第二总医院妇幼保健院组织人事部0591-62158136

  监督:福州市第二总医院妇幼保健院纪检监察室0591-62158103

  本公告由福州市第二总医院妇幼保健院负责解释。

  附件1:2024年福州市第二总医院妇幼保健院自主招聘工作人员(第二批)岗位信息表.xlsx

  附件2:福州市第二总医院妇幼保健院考生报名表.docx

  福州市第二总医院妇幼保健院

  2024年4月11日

  原标题:2024年福州市第二总医院妇幼保健院自主招聘工作人员(第二批)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fzfybj.com/info/741.jspx

分享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