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学院2013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公告

2013-02-17 12:09:15阅读:0地区:福建电脑版

  为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师资队伍质量和水平,增强学校办学实力,现将我校2013年高层次人才引进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

  特聘教授(长江学者、闽江学者)、博士生导师、具有博士学位的教授、教授等高层次人才。

  二、引进条件

  1、政治素质好,教学科研能力强,成果突出,专业对口,有利于学校学科专业的建设与发展。

  2、年龄要求:原则上,博士生导师55周岁以下,教授50周岁以下。少数特殊学科、紧缺急需专业、有标志性重要成果的优秀人才和掌握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具有高成长性项目的创业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三、设岗学科

  工学类:机械工程、电气工程、环境工程

  医学类:基础医学

  管理学类:工商管理、公共管理、管理科学与工程

  艺术类:工艺美术

  四、引进待遇
人才层次 优惠项目
科研启动金 安家费 购房补贴
特聘教授(长江学者、闽江学者) 文科50万元理工科200万元 30万元 50万元
博士生导师 文科10万元理工科15万元 10万元 40万元
具有博士学位的教授 文科8万元理工科12万元 8万元 30万元
教授 文科4万元理工科6万元 6万元 20万元

五、应聘人才需提供的材料

1、个人简历

2、身份证复印件

  3、最高学历(学位)证明复印件

4、职称证书复印

5、有关人才身份如博士生导师等证明材料

  6、代表性学术论文、专著、获奖证书等材料(限10件)

  7、留学回国人员还应提供如下材料:

  今后发展规划、护照原件、学位证书原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留学人员回国证明等。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阮老师 肖老师

联系电话:0594-2692354(兼传真)、0594-2657730

电子邮箱:ptursc@163.com

地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学园中街1133号莆田学院人事处

邮编:351100

 

 

 

 

莆田学院人事处

2013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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