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河北秦皇岛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40人)

2020-09-08 14:59:54阅读:0地区:河北电脑版

为满足事业单位用人需要,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结合我市2020年度事业单位招聘计划和岗位空缺情况,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4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2020年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共计240名。其中:市直党群系统事业单位10名、市直政府系统事业单位93名、卢龙县事业单位3名、山海关区事业单位40名、北戴河区事业单位33名、抚宁区事业单位3名、经济技术开发区事业单位58名。

三、招聘范围与条件

(一)招聘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

其中定向招聘“八类人员”的岗位要求具有秦皇岛市常住户籍或高考生源地为秦皇岛市的人员(户籍以2020年9月7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可视为具有其服务地户籍。

(二)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9月7日至2002年9月7日出生)。岗位信息条件中对年龄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招聘岗位具体条件

1.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具体条件按照《秦皇岛市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确定。

专业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执行。

符合招聘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报名应聘相应岗位,其学历条件需取得祖国大陆承认的学历。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获得者需取得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其中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方法为:从2020年9月(含)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2.招聘岗位中定向招聘“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持有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0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18年、2019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2020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18年、2019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3.招聘岗位中定向招聘“八类人员”包括以下人员:

(1)“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是指:2020年度服务期满、秦皇岛市户籍(或生源地)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含2017年及以前选聘的任职3年以上、考核称职以上的在岗大学生村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

(2)“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2013年及其以后,秦皇岛市户籍(或生源地)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学校在校期间入伍、退役后完成学业或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学校毕业当年应征入伍、退役安置地为秦皇岛市的退役士兵。

(3)“公益性岗位人员”是指:参加秦皇岛市范围内“公益性岗位”累计满2年(截止2020年9月)及以上人员。

(4)“残疾人员”是指:持有残联部门颁发的《残疾人证》的秦皇岛市户籍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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