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专技发〔2012〕247号)文件规定,结合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的发展需要和实际情况,面向2024年应届毕业生、择业期未就业毕业生及社会人员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本次招聘共涉及8家事业单位20个岗位,拟招聘20人(具体招聘岗位和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二)其他条件
1.招聘对象为“社会人员”的岗位,报考人员须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落户时间截至公告发布之日),且人事行政、档案关系在京(不包括户口、档案保留在学校的非京生源毕业生);
2.招聘对象为“应届毕业生”的岗位,报考人员指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属于定向和委托培养、按期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及离校两年内未就业(未与任何单位签订合同,无单位缴纳保险记录)毕业生,其中非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仅限报考明确规定为面向“不限生源”的岗位,且须符合《北京市引进毕业生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
3.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留学回国人员可参照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报考;
4.北京户籍社会人员和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报名人员年龄要求,“不超过26岁”指199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不超过30岁”指199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不超过35岁”指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不超过40岁”指198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
5.非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报名人员的年龄要求,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0岁”指199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岁”指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6.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职(执)业资格或专业技能等级证书(截至公告发布之日前取得),基层工作年限或相关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时间截至公告发布之日)等;专业要求参照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执行,对于专业(学科)目录中没有具体对应的自设学科(专业)和境外留学专业,报考人员需及时与招聘单位沟通联系,说明主要课程、研究方向和学习内容等情况,招聘单位将根据岗位专业需求进行审核;
7.符合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它条件,以及相关回避制度;
8.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参加应聘;
9.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流程
(一)网上报名及审核
报考者自公告发布之日到2024年5月26日13时前,登录北京卫生人才网(www.bjwsrc.cn)的市卫健委直属单位公开招聘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需详细填写个人资料,上传近期2寸彩色免冠照片、身份证扫描件、就业推荐表、学历学位证书、获奖证书、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资料。报考者务必及时关注网上报名结果,用人单位在此期间会进行审核工作,审核不通过人员还可报考其他岗位或单位。网上报名成功后要及时打印报名表,报考者须在报名表左下方的“本人签名”处手签本人姓名。
注: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现场资格审查
报考者于2024年5月29日至31日,持现场确认所需材料到各招考单位进行资格审查,用人单位对考生进行报考岗位匹配度考察,各招考单位现场资格审核时间、地址、联系人详见附件2。报考者务必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只对已在网上报名成功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核,未进行现场确认者取消公开招聘考试资格。现场审核提供如下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