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宿迁市泗洪县第一人民医院集团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

2020-09-07 15:08:48阅读:0地区:江苏电脑版

  考生提供的各类证书和证明材料,必须确切证明能满足本公告及《岗位简介表》所要求的条件,不得弄虚作假。所有材料均需要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供县卫健局审核。

  由县卫健局对现场报名的考生提供的资料、证件当场进行审查。对非现场报名的考生,先对扫描件进行初审,在领取面试通知书时再对原件进行复审,复审合格后缴纳报名费并领取面试通知书。考生对资格复审结果有异议的,应现场提出陈述申辩,逾期视为无异议。

  资格审查通过者缴纳面试费用100元/人。

  报考人员只能用二代身份证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凡考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三)面试

  面试由泗洪县卫健局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注意关注泗洪县人民政府网、泗洪县第一人民医院官网公告)。

  本次公开招聘面试中,考生成绩不低于该项考试总分50%的为合格,否则,取消其进入下一阶段程序的资格。对于形不成竞争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面试总分的60%)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四)考察

  根据考生面试成绩(面试成绩相同的,另行组织考试确定)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察人选名单在泗洪县人民政府网、泗洪县第一人民医院官网上公布。

  考察工作由县卫健局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执行,考察对象个人信用情况、计划生育情况、违法犯罪记录情况纳入考察范围。

  考察人选中的在职人员在考察时须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报名时在职但考察前已辞职的,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解除聘用(劳动)合同证明书》,否则取消其体检资格。

  进入考察人员需提供未违反计划生育问题证明,如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人员需提供抚养费已缴纳完成证明,否则取消其体检资格。

  考察结束前,考生为在职人员的(含本简章公布后的辞职人员),须提供原单位出具的无经济问题证明,未按时提供的,视为考察不合格。

  考察合格人员作为体检对象。

  体检对象名单在泗洪县人民政府网、泗洪县第一人民医院官网上公布。

  (五)体检

  体检工作由县人社局和县卫健局共同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六)公示和聘用审批

  体检工作结束后,根据面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泗洪县人民政府网、泗洪县第一人民医院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反映的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由招聘主管部门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按国家规定执行。新聘用人员在招聘单位服务期限不少于五年。

  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各种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

  在考察、体检、公示阶段,因各种原因(如考察、体检结果不合格,考生不符合政策规定被取消考察、体检、聘用资格,或考生主动放弃考察、体检、聘用资格等)出现缺额的,在本岗位面试考生中按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四、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引进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按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组织实施,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五、需要说明的事项

  1.公告发布。由泗洪县人社局与泗洪县卫健局共同发布。

  2.考试组织安排。所有考试由泗洪县卫健局组织,考试全程邀请县纪委监委进行现场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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